集珍坊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
來源:集珍文化 發布時間: 2013-08-06 12:05 次瀏覽
集珍坊
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
第一部分 計劃概況
集珍坊——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是集珍文化產業聯盟學術與市場相結合的藝術實踐項目,由聯盟成員——海峽文化產權交易所、福建東南拍賣有限公司和集珍坊(福州)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三家機構聯合推出。該項目計劃將收藏家、投資者、藝術傳媒以及其他藝術商業機構的資源進行多元整合,旨在發現和培養年輕的壽山石雕刻創作者,為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提供從原材料、創作空間到藝術評論、作品推廣和市場行銷為一體的綜合性藝術創作平臺。
第二部分 項目實施流程
“集珍坊——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的宗旨為合作、分享、共贏,由收藏家、鑒賞家以及投資者共同參與,幫助青年藝術家完成自己的藝術夢想。該項目通過創作和推廣兩個環節架構完整的行銷體系,以青年藝術家優秀的創作提升作品文化內涵和審美價值,通過高效的行銷推廣實現經濟價值,不僅能夠為參與者獲得投資回報,并且反哺創作,成為青年藝術家可持續成長的助力。青年藝術家需在45周歲以下,并有一定的藝術造詣和潛力。
項目具體流程如下:
1、簽約有成長潛質的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
2、邀請著名壽山石雕藝術家、鑒賞家擔當導師,對青年藝術家進行創作指導;
3、邀請壽山石收藏家、投資者共同參與,征集優質原材料簽定委托拍賣協議,并以此作為青年藝術家創作的材料來源;原材料提供者可指定題材、推薦青年藝術家進行創作,也可通過學術研討、競標等方式確定創作方案,給予青年藝術家自由發揮的空間。
4、由青年藝術家提出創作思路和樣稿,主辦方召集導師、收藏家和投資者研討定案后進行創作;
5、策劃相關展覽、學術沙龍,以展覽和學術交流的形式對青年藝術家的作品進行直觀的展示和推介;
6、打通收藏渠道,主要通過聯盟成員機構舉辦的交流會、拍賣等公開的交易形式檢驗青年藝術家作品的市場接受度,實現青年藝術家的創作所得,并實現收藏家、投資者的投資回報。
7、由集珍文化產業聯盟成員福建省民間藝術館學術部、福建海峽文化產權交易所旗下藝術期刊《集珍》雜志對該計劃進行全程跟蹤報道,策劃該計劃的專題推廣方案并執行,與聯盟合作媒體展開積極的溝通和聯絡,對該計劃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的宣傳和推廣。
第三部分 如何簽約
本項目采用拍賣定向征集和委托創作的方式與青年藝術家進行合作:
定向征集:由集珍坊(福州)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和福建東南拍賣有限公司共同策劃主題拍賣,向簽約藝術家征集相關作品作為該主題拍賣的標的,拍賣結束后根據成交結果結算,集珍坊與拍賣公司收取傭金并代繳相關稅費。
委托創作:由集珍坊(福州)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根據業務需求委托藝術家進行創作,藝術家需根據自身創作進度進行調節,優先完成集珍坊委托創作;創作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作品完成后產權歸屬集珍坊,集珍坊擁有該作品的展示、宣傳、銷售的自主權。
第四部分 青年藝術家作品主題拍賣
在“集珍坊——壽山石雕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中,青年藝術家作品主題拍賣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诔墒斓呐馁u平臺策劃主題拍賣,不僅能獲得廣泛的關注,更將作品直接面對買家,通過買家自主選擇檢驗自身的創作;同時,主題拍賣也是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中為藝術家實現創作回報的重要渠道。
青年藝術家作品主題拍賣拍品來源包括:
1、青年藝術家自己提供作品(須為本人原作);
2、拍賣主辦方通過公開征集獲得的青年藝術家的原創作品;
3、通過收益共享激勵方案進行的原創作品。
青年藝術家可以自己提供作品,作品經鑒定評估后簽訂委托拍賣協議加入該主題拍賣;也可參與收益共享激勵方案競標進行創作。
第五部分 收益共享方案
為幫助青年藝術家實現藝術理想,用更多元的方式展現壽山石雕技藝與審美的市場價值,“集珍坊——青年藝術家推廣計劃”推出收藏家、投資者與青年藝術家共同分享收益的激勵方案。該方案將收藏家與投資者提供優質原材料作為標的,評估原材料價值并以此價格作為拍賣起拍價,同時向青年藝術家公開招標確定創作方案并進行雕刻。原材料委托方與青年藝術家可在以下兩種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獲得創作收益,并由原材料委托方享有優先選擇權。
1、固定收益:該方案由原材料委托方以一定金額作為創作酬金并向青年藝術家招標,由青年藝術家提出雕刻風格、題材以及樣稿,經確定創作方案后進行雕刻,創作酬金由原材料委托方支付,拍賣交易成本與收益也由原材料委托方獨立承擔。
2、收益共享:青年藝術家按作品成交后收益分成的方式收取創作費用,并按收益與原材料委托方共同承擔交易成本和風險。該激勵方案首先評估原材料成本并以此為起拍價進行拍賣,超出起拍價部分計為投資收益,青年藝術家則從收益部分按區間比例提取分成作為創作費用,收益分50%以內、50%~100%以及100%以上三個區間,各區間分成比例階梯式遞增。具體分成比例如下:
投資收益50%以內部分,該區間以收益的20%收取創作費用;
投資收益50%~100%部分,該區間按收益30%提取創作費用;
投資收益在100%以上部分,該區間按收益 50%提取創作費用;
各區間分成累計疊加后為總的創作收入。
無底價標的直接以落槌價50%收取創作費用;
若作品僅以起拍價成交或流拍,則該青年藝術家此次創作沒有創作費用。
備注:以上方案均需主辦方邀請藝術導師以及專家團隊鑒定評估后方可執行,以保障原材料委托人和青年藝術家雙方的利益。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楊橋東路19號雅道巷——海峽文化產權交易所
咨詢電話:0591—87357085